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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科职责
2017-06-30 16:58   审核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指示及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本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督促、检查各科室的执行情况,对上级、校内其它部门和职工对各科室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并督促其解决。

3.协助处领导做好本处职工的思想管理、党务、工会等方面工作。

4.负责处务会及处内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等会议的安排、组织。

5.负责保管并正确使用本处公章,负责收发、处理、保管文件、公函。

6.协助处领导开展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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