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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2016-08-26 11:30   审核人: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党总支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务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推进本学院的发展和稳定。

二、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与学院各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围绕高等教育的政策和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学院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党支部建立工作制度和开展工作,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负责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八、负责院党政会议确定所分管的其它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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