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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6-12-06 13:34   审核人: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 召开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总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该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审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总支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进行自我批评。

(5)开展批评要逐人进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修正错误的原则。

3、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2)民主生活会以党总支为单位,由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结合会议议题,自己谈认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总支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议的有关情况或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民主生活会上要广泛听取意见,绝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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