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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0级本科生校内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2021-07-02 10:29   审核人: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营造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环境,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度,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2020级本科生校内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转入对象

我校符合相关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2020级本科生

二、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现成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丽华、刘恒

成员:吴开慧、黄娅、刘悦、周红韵、于鑫、杨宏涛、沈逸菲

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专业转入工作的规范和方针;

2.对拟申报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和公示转专业录取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二)学生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设专业有浓厚兴趣和专长。

(三)符合《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贵理工发〔2020〕88号)、《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20〕12号)等学校有关规定。

(四)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第一学年必修课的加权成绩名列本专业前10%。

(五)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或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0年8月30日前提交《贵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及成绩单等材料至教学科研科汇总。(电子版发送邮箱842004849@qq.com;纸质版交至教学科研科办公室)

(二)对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本细则申请条件要求,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于2021年9月3日前按照方案组织选拔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到学生。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参加由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考核。

(四)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将于2020年9月3日报教务处,9月6日通过选拔考核的学生开始进入新班级试读,试读期为一周,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试读期间向接收学院提出撤销申请,自愿放弃转专业机会。

(五)学生跟班试读结束后,无不适应情况,将于9月15日前报送正式名单至教务处,学生按照教务处相关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四、综合考核依据

综合考核依据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学习成绩、获得奖励和荣誉等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分值比例如下:

评分内容

分值比例比例

思想品德

30%

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

30%

学习成绩

30%

获得奖励和荣誉

10%

五、其它

(一)根据考核评分排名结果,在学校规定专业转入指标范围内(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5%)择优拟录取,经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转入我院,转入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置换与补修申请,具体细则见《贵州理工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置换与补修管理办法》(贵理工教发【2015】2号)。

(二)考核评分排名靠后者,不予接收。

(三)学院考核通过后将结果按学校相关规定上报教务处,按照教务处规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跨学科门类原则上不予办理转专业。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

贵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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