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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0级本科生校内专业转出工作实施细则
2021-07-02 10:30   审核人: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营造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环境,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度,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2020级本科生校内专业转出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转出对象

我校符合相关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2020级本科生

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现成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丽华、刘恒

成员:吴开慧、黄娅、刘悦、周红韵、于鑫、杨宏涛、沈逸菲

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专业转出工作的规范和方针;

2.对拟申报转出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和公示转出专业情况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二)符合《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贵理工发〔2020〕88号)、《贵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18〕12号)等学校有关规定。

(三)学生在学习期间对现学专业缺乏兴趣。

(四)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学校医院复查确属不宜在现学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1年8月24日前提交《贵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及个人成绩单等材料至教学科研科汇总、初审。

(二)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于2021年8月27日前会议研究完成审核并公示结果。

(三)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期满后将于2020年8月28日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批准后将办理专业转出相关手续。

(五)由学生本人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贵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学科研科。

四、其他事项

(一)须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批准转出,且不超出学校规定专业转出指标范围(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申请者方可转出。

(二)学院批准后按学校相关规定上报教务处,按照教务处规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跨学科门类原则上不予办理转专业。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

贵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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