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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约谈和通报制度
2016-09-15 10:06   审核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特制定学生约谈和通报制度。

1、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与学生沟通、谈心,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2、严格遵循贵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严格执行学院考勤管理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对于违纪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对于有违纪行为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提醒,主动进行约谈劝诫,并有约谈记录。

4、对一周内旷课2节及以上的学生,学院通报批评。辅导员点名约谈,谈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有约谈记录。

5、对一个月内旷课达8节及以上者,学院通报批评。辅导员要主动约谈,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有约谈记录。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6、经辅导员约谈后仍无故旷课、违纪者,学院继续予以书面通报批评,学院副书记亲自约谈该学生,进行劝勉告诫。

7、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8节的,学院下达预警通知,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无故旷课20节及以上者,按照学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8、被通报批评的同学,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贵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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