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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16-09-06 17:14   审核人:

学生宿舍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风班风建设的重要方面。由于我校是一所新建的本科院校,周边环境相当复杂,为保障学生安全,创建文明寝室,结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上课、自习、就寝,如特殊情况需向辅导员请假说明情况值班教师对上课和自习期间滞留在宿舍的人员进行登记,了解情况,并填写好值班日志

2、每晚23点前学生必须归寝,23点经查未归寝的同学,按夜不归宿做违纪处理。

3、学生因家在贵阳或亲戚家在贵阳,如周末不上课,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家长和学院签字同意后,周末不住宿舍。但星期天晚上23点前必须归寝,否则按第2条规定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不在宿舍住宿或晚归的同学要提前在寝室长处登记去向,回校要做归校登记,否则按第2条规定处理。

5、值班教师严格查寝,对不按时归宿的学生应登记其姓名,并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6、学生家长及亲友到宿舍探访学生,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登记,门卫值班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准许,不得进入。进入宿舍后,要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宿舍,离开时须向门卫值班员登记离开时间。

7、建立、健全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由寝室长负责,宿舍成员轮流值日,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8、进入宿舍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准在宿舍楼内进行经商、赌博、酗酒、观看淫秽书刊、光碟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抽烟,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9、寝室长要认真、如实填写寝室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上须附有值班老师安排表、辅导员及班主任联系方式,随时汇报学生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

10、寝室长每天晚上23点向所在班级的副班长汇总未归寝学生的去向,每周五各班生活委员将班级一周的宿舍归寝情况汇总到院学生会生活部,由生活部上报辅导员。

11、辅导员、班主任、院学生会生活部将不定期抽查各班级、各宿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情况。

12、未尽事宜参照《贵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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