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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7-09-11 17:42   审核人: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正确处理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提高学院学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创建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工作的安全稳定和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努力将事态“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拦截于校内”;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演练和物质准备。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哪个班级发生事端,就以哪个班级为主处置,其它班级、班主任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学院多个班级发生事端,由学院指挥处置。

(三)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四)损益合理的原则

处置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事件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坚持疏导、防止激化,尽可能减少事件对学校正常秩序的影响。

(五)责权一致的原则

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班主任、辅导员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利;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和不服从指令的失职、渎职行为,学院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 工作要求

(一)树立忧患意识,认真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按照“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全面布置,各负其责,逐项落实,齐心协力,确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处理不手软,时刻把学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做好预防学生突发、意外事件的各项工作。力求不出大事,少出小事,把危险和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二)学生工作人员平时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各种情况,关注热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做好预防、帮教和疏导工作。

(三)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时,各级人员要迅速到位,保持头脑清醒,抓住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实质,按照“谁的学生谁为主处理”的原则,并按预定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注意各部门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防止和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四、群体或个体应急预案

(一)群体性突发政治事件

在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和思想状况的基础上,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政治事件,在进行劝阻和制止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层层上报,要专门向学校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并防止事态的扩展和蔓延。

(二)群体性突发聚众事件

在作好疏导和劝解工作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层层上报,并迅速向学校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和校领导报告,控制事态,及时与各部门共商解决。

(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

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层层上报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及时报告,同时根据事件类别迅速报告就近公安、交警、消防、医院、疾控等相应部门并配合处理,必要时按学校意见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相关工作。

(四) 群体性突发常规管理事件

各班级在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强教育和引导。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院要尽快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按照《学生管理手册》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五)群体性突发校园网络事件

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制止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将事件情况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必要时与当地公安、通信、宣传、信息网络等部门联系并配合处理,同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手册》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六)群体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并报告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相关后续工作。

(七)个体或群体的常发性意外事件

(1)学生打架事件处理预案:

一般打架事件:班级内发生学生一般打架事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调查处理,要求在一小时内上报学院分管学生领导,调查、处理工作由班主任主持,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协助进行调查,做好询问笔录,当事人要写出有关材料,依据《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召开主要学生干部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打架一方是其他学院的,由其他学院调查处理,并向另一方学院通报调查情况;由保卫处调查的一般打架事件,由保卫处写出综述材料,附询问笔录(复印件)等材料,学院应立即到位,配合保卫处制止打架事件,并立即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由保卫处写出综述材料上报。

(2)学生溺水事件处理预案:

发现学生溺水,必须立即向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或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同时迅速组织救助工作,并报120急救中心或送往附近医院救护。对死亡的学生,在层层上报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其家长,说明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过程,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及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发现后应立即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或报120进行救护,并逐级上报。严重者或身亡者应及时通知其家长,做好相关的接待、协助做好善后事宜。配合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的原因,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辅导员应向全体学生通报,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再发生。

(4)学生发病事件处理预案:

一经发现,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或报120进行救护,查明发病原因,同时应立即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对病情严重者及身亡者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接待工作及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5)学生意外伤害处理预案:

事发后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同时要逐级上报、筹措资金准备支付医疗费,并在1小时内报学校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视其伤害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到校前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安排好值班护理,家长到校后要协助家长做好护理工作。参加医保学生,治疗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证明(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诊断书、医药费发票等)病愈出院后到保险公司按规定报销。如学生死亡,学院要做好接待工作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学生财产被盗事件处理预案:

发现后注意保护现场,同时按照出事地点报相应管理部门,同时报学校保卫处,被盗学生和有关人员要协助保卫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7)学院学生失去联系事件的处理预案:

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领导报告,学院应当通过相关途径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若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立即向学校、教育厅报告,由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4、学院领导应当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同寝室同学、班主任、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同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5、学院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若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8)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预案:

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本学院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救援、向公安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人证、物证。并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9)学院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活动组织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救助和开展自救工作,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故的性质,权衡事故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完善通讯系统,定期通讯联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活动信息,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

   五、学院应急处理小组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总支书记 张艳 院长 刘恒

副组长: 学生科副科长 周茜茜

成员: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

   六,纪律与要求

   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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