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3号)、《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1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2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有序开展,拟对我校参与2021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的五个专业进行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喀斯特会议厅
出席校领导:张开智副院长
参会人员: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主任、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科研科负责人,以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学、环境设计专业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1.专业负责人进行5分钟预答辩,预答辩PPT于4月2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870293185@qq.com。
2.《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分别打印8份于4月26日上午12:00前提交至评估中心103办公室。
3.支撑材料于会议开始前带至会议室备查。
4.参会人员按时参会,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原则上不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请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