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丨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复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4:25  作者:  文章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复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掌握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动态,确保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结果的科学 性及有效性,心理中心现组织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复测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普查对象 

    贵州理工学院2021级全体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 

    三、普查流程 

    1.测评地址:学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测评


    2.获取密码:关注后点击页面下方“获取密码”按键,输入相关信息(学校代 码:14440;学号;姓名)后,点击获取密码。 

    3.进入测评系统:获取密码后,保存登录密码,点击“进入测评”;完善 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信息,进入测评中心”。 

    4.开始测评:选择“2021年秋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勾选“知情同 意选项”,进入“下一步”;认真阅读指导语后选择“开始测评”正式进入测 评;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进行选项勾选,每个题项勾选完毕以后自动跳转到下 一题,若需要更改选项,选择“上一题”重新选择选项。完成全部题项后,点 击“提交测评”,完成本次普查复测。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心理普查复测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全体2021级在校学生参加,各学院参与率应不低于95%;各学院可随时联系中心导出本学院参与测评情况。 

    2.请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对本次心理普查复测进行说明工作,要求学生如实 填写,强调普查复测意义,消除学生对普查的抵触心理; 

    3.本次心理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及保密例外条例,仅用于了解学生心理健康 水平、掌握心理健康动态,并为后续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联系人:陆昀 88171710 182750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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