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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学业违纪预警办法
2019-11-19 10:30   审核人: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学业违纪预警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功能的发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体现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的监控,通过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违纪预警是指在学生日常管理过程中,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警示制度。

第四条学生违纪预警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学生违纪程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以“学生违纪预警通告单”的形式执行,其中,黄色预警是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初期所发出的预警(一学期旷课学时数累计达8学时<含8学时>),由辅导员根据学生违纪事实3个工作日内发出,并向所在学院学生科备案;橙色预警是指学生受处分前所发出的预警(旷课学时数累计达14学时<含14学时>),由辅导员根据学生以往表现和新发生的违纪事实报所在学院学生科,并由学院学生科3个工作日内发出;红色预警指学生受处分后仍不改正情况下所发出的预警,由学生处根据受处分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科上报的情况5个工作日内发出预警。

第六条“学生黄色违纪预警通知单”和“学生橙色预警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发违纪学生、一份由各学院存档。“红色预警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发违纪学生,一份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一份由各学院存档,一份学生处存档。

第七条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各学院具体负责做好学生的违纪预警工作。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违纪预警工作的责任人,学院学生科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是违纪预警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第八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班主任、辅导员对有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填写“学生违纪预警通告单”,提醒预防。对已受处分学生,由辅导员负责跟踪教育、考察,避免二次违纪。

第九条对旷课学生预警

(一)班主任对一学期旷课学时数累计4学时(含4学时)的学生,2个工作日内了解原因,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做好《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沟通。

(二)辅导员对一学期旷课学时数累计达8学时(含8学时)的学生发出黄色预警,2个工作日内了解原因,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并向学院学生科报告,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沟通。

(三)学院学生科对旷课学时数累计达14学时(含14学时)的学生发出橙色预警,2个工作日内了解原因,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做好《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并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报告,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沟通。

(四)对被预警后仍不悔改的学生将按照《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受旷课处分后仍不改正,持续旷课的学生,将由学生处根据受处分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科上报的情况5个工作日内发出红色预警,同时由学院学生科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要跟踪教育,并做好《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避免二次违纪。

第十条对考试违规的预防及预警:

在期末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重大考试前应进行动员,教育学生诚信应考。对因违纪或作弊并受到处分的学生,学生处发出红色预警通告单,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要跟踪教育,避免二次违纪。

第十一条对学业困难学生的预防和预警:

学院针对学业预警、退学预警学生,要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班主任每2周至少了解1次学业预警和退学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辅导员每月至少了解1次学业预警和退学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被预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达学业、退学预警通知书,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各学院应当建立学生违纪预警管理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教育。要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及时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第十三条各学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开展学生违纪预警工作。学生处将不定期到各学院抽查违纪学生预警记录、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情况等工作。

第十四条各学院在上报学生因旷课受到违纪处分或受处分后再次加重处分时,必须同时提供已发出的学生违纪预警通告单、填写的《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学生管理预警工作要与学生工作考核挂钩。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及学业困难学生预警谈话记录

姓 名


性 别


学院


班 级


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记录人


参与人员






事由



学生签名



附件2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红色预警通告单学生

          同学:

20 — 学年第 学期,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 条第 款,因 原因,你受到 处分(贵理工处 〔 〕号),望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请你在接到通告单后持本通告单于20 年 月 日前到 办公室报到,对违纪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签发人:

学生处学生科联系电话:

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红色预警告知书家长

            家长或监护人:

20 — 学年第 学期,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 条第 款,因 原因,您的孩子受到 处分(贵理工处 〔 〕号),望加强子女教育,教育子女遵守校规校纪。

签发人:

学生处学生科联系电话:

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橙色预警通告单

           同学:

20 - 学年第 学期,你因 原因,违反了校规校纪,你若继续违纪并达到处分标准,我们将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通知你的家人。望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请你在接到通告单后持本通告单于20 年 月 日前到 办公室报到,对违纪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签发人:

学院学生科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贵州理工学院学生黄色预警通告单

         同学:

20 - 学年第 学期,你因 原因,违反了校规校纪,你若继续违纪并达到处分标准,我们将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通知你的家人。望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请你在接到通告单后持本通告单于20 年 月 日前到 办公室报到,对违纪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签发人:

辅导员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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