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本站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招生就业产学研活动学生工作下载专区
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简介 
 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正文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021-03-31 16:12   审核人:

为促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开展,提高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更加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实验室面向全院教师学生开放。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如下开放方案。

第一条 开放实验室包括制药工程实验室(206/207),生物制药实验室(209,220),酿酒工程实验室(216/217),制药类虚拟仿真实验室及健康制造众创空间部分房间。这些实验室每周全天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学期第1周-第20周具体开放计划由教师提出申请。

第二条 负责指导学生的值班老师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不得离岗或者不到岗,如临时有事,可联系其他老师代为值班指导。

第三条 实验指导老师,要认真指导学生,认真解答各种咨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帮助制定试验方案,指导正确使用仪器,协助完成试验任务。

第四条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参加实验的学生要在预约前请专业课教师审查实验方案,方可进行实验。

第五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教师有权按规定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学生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种设备,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师,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

第六条 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要将仪器设备归回原位。

第七条 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各房间及仪器时,须严格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仪器使用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发生的异常现象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八条 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及卫生实验指导老师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关闭窗口

 

贵州理工学院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邮编:55000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