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开展,提高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更加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实验室面向全院教师学生开放。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如下开放方案。
第一条 开放实验室包括制药工程实验室(206/207),生物制药实验室(209,220),酿酒工程实验室(216/217),制药类虚拟仿真实验室及健康制造众创空间部分房间。这些实验室每周全天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每学期第1周-第20周,具体开放计划由教师提出申请。
第二条 负责指导学生的值班老师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不得离岗或者不到岗,如临时有事,可联系其他老师代为值班指导。
第三条 实验指导老师,要认真指导学生,认真解答各种咨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帮助制定试验方案,指导正确使用仪器,协助完成试验任务。
第四条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参加实验的学生要在预约前请专业课教师审查实验方案,方可进行实验。
第五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教师有权按规定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学生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种设备,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师,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
第六条 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要将仪器设备归回原位。
第七条 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各房间及仪器时,须严格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仪器使用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发生的异常现象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八条 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及卫生由实验指导老师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