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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2026-04-03 10:32 党委组织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新征程上担当作为,现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就2026年4月党支部组织生活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二、学习重点

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4月份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三)《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必读书目)一至二专题。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

(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七)《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八)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九)深入学习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部署要求和校党委工作要求。

(十)总体国家安全观。

(十一)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三、主题党日

以“守护国家安全,共筑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四、重点工作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原则上应采取“领学+学习交流”形式。党员个人自学要明确自学内容和时间。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注重运用学习强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共产党员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和“党课开讲啦”等平台载体组织党员学习。对于普通党员、干部,重点放在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对于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学生党员等,要因人制宜,采用简便管用方式组织学习。要强化党员学习效果,做到全面掌握所学内容和学习情况,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二)各党支部要深入剖析中央及省级编发的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参加相关教育培训。

(四)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要组织党员主动交纳当月党费,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禁止党组织提前收缴党员党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督促。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严格落实制度。各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落实4月学习重点内容和主题党日活动。

(三)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佩戴党员徽章。对于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要履行好请假手续并及时做好补学。

(四)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组织生活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基层减负,防止“两张皮”,确保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记录。做到记录规范、要素齐全、内容翔实、条理清楚、逻辑严谨。


中共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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