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做好总结收尾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秋季开学重点工作任务,现就2026年9月党支部组织生活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党建思想,抓实抓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开展,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党建文选》
(二)《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论述摘编》
(三)《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江泽民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月24日会议精神)
(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七)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八)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部署安排和校党委工作要求
(九)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三、9月主题党日活动主题
坚守育人初心,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党建引领立德树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原则上应采取“领学+学习交流”形式。党员个人自学要明确自学内容和时间。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注重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开设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专栏和“党课开讲啦”等平台载体组织党员学习。对于普通党员、干部,重点放在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对于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学生党员等,要因人制宜,采用简便务实方式组织学习。要强化党员学习效果,做到全面掌握所学内容和学习情况,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二)各党支部要深入剖析中央及省级编发的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提示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身边榜样争做黔进先锋”系列微党课学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将省委组织部录制的“学习身边榜样争做黔进先锋”系列微党课,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学习渠道:贵州党建云、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常态化培训专栏、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电视专区)
(四)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禁提前收缴党费。
(五)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回头看”和总结收尾工作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在学习教育评估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盘点学习教育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系统梳理领导班子整改整治台账,精准区分已完成、推进中、长期整改三类事项,摸清整改工作底数。请于9月29日前将学习教育“回头看”开展情况报告报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各级党委(党总支)通过委员会会议对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总结。请于9月9日前,将召开总结会议情况报学校学习教育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抓实本级学习教育“回头看”和总结收尾,指导所辖党支部规范完成相关工作,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健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落实9月学习重点内容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形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规范留存组织生活记录、学习材料、活动影像资料,完整归档备查。
(三)严守组织生活纪律。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佩戴党员徽章。对于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要履行好请假手续并及时做好补学。
(四)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强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紧扣科研教学、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中心业务谋划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履职实践当中,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坚决杜绝重材料轻实效、重痕迹轻实绩的纸面化工作倾向,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中共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