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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校区搬迁工作工作提示第一期
2023-02-27 07:54   审核人:

全体教职工: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整体入驻贵安工作方案》(贵理工发[2022]46 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和实际情况需要,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搬迁工作,切实做好搬迁入驻贵安校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现设立校区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校区搬迁工作组。

组长:李青、陈霖周廷 主要负责统筹迁入驻贵安校区的各项工作。

副组长:杨登红 主要监督各科室的具体工作。

成员:贾赟、刘松、江维林、周炳梅、刘向尧、陈坚 主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负责各自的搬迁工作。

搬迁工作的基本要求:

  1. 重视搬迁工作,全员积极配合。全体教职工要积极配合校校区搬迁综合工作组,院校区搬迁工作组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 重视学校资产,全员积极保全。在搬迁的全过程中,全体教职工事前提高资产丢失、损坏的风险意识;事中提高资产布置到位的规矩意识;事后提高资产核对清查的纪律意识。

  3. 重视准备工作,全员积极参与。搬迁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张贴搬迁物品标签;上报各类信息;谋划具体搬迁方案等。

    学院搬迁2月底工作如下:初步讨论搬迁方案,大类分为实验室和行政办公室搬迁,实验室搬迁由实验室统筹负责;行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

    ①实验室搬迁分为大型设备类、家具类和个人实验物品类。大型设备类、家具类由实验室将信息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统一谋划搬迁,如有询价等需要,请各负责人积极配合;个人实验物品类(含实验设备)由个人明确是否跟随学院集体搬迁,如是,需要及时上报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处;如否,可自行联系厂商搬迁。

    ②行政办公室搬迁分为设备类和家具类。设备类里的可便携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等考虑到搬迁易损坏,由使用人/管理人自行携带至新校区。设备类的其余物品及家具类跟随学院集体搬迁,个人要密切注意名下的资产的搬迁,切实担负责任。

    学院党政联席会有权对在此项工作中工作不力,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教职工采取诫勉谈话、公开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上报学校等待进一步处理等措施。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3227

     

     

贵州理工学院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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