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8-08-02|发布人:

(一)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一卡通借书,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通报批评。

(二)图书可借册数及期限:

1. 教职工读者可借图书册数15册,借期3个月,可到馆或网络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2. 本科生读者可借图书册数10册,借期1个月,可到馆或网络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3. 图书预约:读者所借图书已全借出时,可预约借阅该图书。可在借阅处或网上办理预约手续,预约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约自动取消。

4. 图书预借:读者检索到自己需要的图书,没有时间到馆查找时,可在网上预借,预借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借自动取消。

5. 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证未被挂失冻结、没有超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超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6. 图书超期后,读者需到馆归还超期图书,并再次借书3册以解冻图书借阅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