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科技处 尹昌应)8月11日上午,副校长苏向东组织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6号),计划财务处处长周红、科技处处长谢渝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苏向东逐条解读了“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就如何简化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建立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支出管理制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自主规范横向经费管理、下放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权限、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和科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深入讨论,明确了关键问题的具体落地措施。
会议要求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尽快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强调制度建设要先行,要通过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释放“实施意见”带来的政策红利,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科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巫敏 主编:金敏)